2005年12月27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五版:深度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2005,法治影响生活
张伟杰

  2005年即将走完。对于我们老百姓来说,生活或许平平淡淡,没有太多的惊喜或挫折。或许我们也没有打官司或者去参加听证会或者发表自己对立法的意见。但这一年中却一定会有几件事或者几个人让我们难忘,让我们得到了实惠,让我们感到激动……
    在此按照时间顺序,对2005年法治领域值得记忆的法律事件做一个简单的梳理,希望大家能记住。
    
  1月
    《信访条例》颁布————保证群众及时反映问题
  信访被认为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民主法制建设的进步,加上社会转型期不同利益主体间矛盾的积聚与碰撞,群众信访活动的总量近年来持续上升。
    随着社会矛盾的增多,信访这一承载“下情上达”特殊作用的工作,出现了大量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信访工作格局面临严峻的挑战,体制‘瓶颈’正成为信访工作的主要障碍。”一是信访机构五花八门,信访效率低下。二是工作不“成型”,信访成本高。三是地位被“矮化”,人员素质低。
    由于种种问题,北京南站东庄出现了“上访村”这样的特殊现象,据报道,在那个地方,甚至居住过几千名进京上访者。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国务院于2005年1月10日公布了新修订的《信访条例》。
    
  2 月
    建立拆迁公示听证制度————保护被拆迁人利益
  2月11日,新华社发布消息称,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城镇房屋拆迁中要建立健全拆迁公示和听证制度,加强拆迁补偿资金的监管。
    该负责人说,一些地区片面追求建设速度,忽视保护公民合法的财产权利,压低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滥用强制手段,损害被拆迁居民的合法权益,危害社会稳定大局。2005年要继续严格控制拆迁规模,坚决制止不切实际的大拆大建行为,坚决制止违法强制拆迁行为。
    如何规范拆迁行为,是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大事。在这样的背景下,建设部的这一要求,无疑是被拆迁者或是将被拆迁者的一个福音。
    在此之后,四川、福建、北京等地也出台了一些规范拆迁行为的地方性规章,纷纷对停水、停电强迫搬迁的“野蛮拆迁”行为叫停。
    
    3月
  防止刑讯逼供————江苏对审讯活动全程录像
  在3月23日至24日召开的江苏省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该省检察机关明确要求,为防止刑讯逼供,从今年开始,凡办理自侦案件,要对侦查活动实行全程录音录像以便备案待查。
    “刑讯逼供”问题,在侦查工作中,是一个“毒瘤”。刑讯逼供行为发生的条件之一,在于审讯过程缺少有效监督,给某些审讯人员滥用私刑留下可乘之机。在审讯场所安装录音录像设备,可以提醒审讯人员,如果滥用职权,将会被记录在案。同时,近年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随意翻供的现象有所增加,往往在侦查阶段供认犯罪事实,又在审判阶段以受到刑讯逼供为由推翻原来供述,造成审判的低效率。
    到了9月8日,更可喜的消息从全国检察机关第六次反贪污贿赂侦查工作会议传出:今年年底前,我国各省级检察院、中东部地区的分市院和西部地区省会城市院将实行全程同步录像,其他检察院将实行全程同步录音。
    
  4月
  公务员法通过——公务员须时刻牢记自己是公仆
  4月27日下午,历经4年起草,13易其稿,总计20章103条的《公务员法》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获得通过,该法将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从1993年8月国务院颁布公务员暂行条例,在国家行政机关建立和推行公务员制度,迄今已13年了。此次公务员法的出台,将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与《公务员暂行条例》相比,《公务员法》具有很大的变化,尤其对公务员的监督更加规范和系统,并在第13章82条明确规定: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
    
  5月
  “赌博案”司法解释出台————依法从重处罚“官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5月12日公布《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5月13日起施行。
    新的司法解释对刑法第303条的规定予以细化,明确是否构成赌博罪的法律界定,强调对国家工作人员实施赌博犯罪要从重处罚。司法解释对“聚众赌博”、“开设赌场”等作了较为详细的解释,特别是对近年来在我国领域外周边地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吸引中国公民为主要客源的行为作出解释,构成赌博罪的,可以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司法解释还对需要从重处罚的情况作了明确规定,同时严格区别了罪与非罪的界限。更值得肯定的是,司法解释溶入了“从严治官”的精神,从重处罚国家工作人员赌博,并把为国家工作人员赌博提供资金和通过赌博行贿行为,明确规定为贿赂犯罪,体现出刑事罪名衔接的科学性,将有助于狠刹当前日渐盛行的官员赌风。
    
  6月
    “影城禁止自带饮料”案————分歧写进判决书
  因电影院拒绝原告自带饮料入场,消费者李冰将北京华星电影院有限公司诉至法庭。6月2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李冰的诉讼请求再次被驳回。
    该案的经过是,2003年12月21日,李冰花112元购买了北京华星公司所经营的华星国际影城的电影票两张。在李冰进入影院时,华星影城的工作人员在检票后,以李冰随身携带的饮料不是该影院卖品部出售的饮料为由拒绝其携带饮料入场。双方为此产生争议。后李冰诉至法院,认为华星影城的店规属霸王条款。在一审败诉后,李冰上诉至北京市一中院。
    引人注目的是:在由标的额仅为112元引起这场官司的判决书中,合议庭的两种截然相反的意见,也赫然写入其中。这种将法官的不同意见写进判决书的做法引发了不同的观点。
    赞成者认为,法院将两种不同声音同时列于判决书中,这绝不仅仅是一个判决书的形式问题,它体现的是司法程序的进步,司法制度的完善和司法文化的提升。敢于亮出法院内部的分歧,将大大地提高法院判决的公信力。
    反对者则认为,将少数意见写进判决书看起来很美,但人们有理由担心,过不了多久,这样的少数意见就会成为申诉或者抗拒执行的理由。
    
  7月
    物权法草案广征社会意见————开门立法备受好评
  2005年7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全文公布物权法草案,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这是继1954年宪法、合同法、婚姻法等之后,我国第12部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法律草案。
    作为一部调整公私财产关系的重要法律,物权法草案提请审议伊始就备受社会广泛关注。该法一旦通过,将成为理清我国社会财产权归属的一个里程碑。
    在一个多月的全民征求意见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共收到了1万多条意见,在经有关工作机构归类以后,对这些意见如何处理向社会作出了明确的回应。
    截至目前,《物权法(草案)》已进入四审阶段。人们期待着物权法的早日出台,期待着这部法律能够切实保护权利、定纷止争!
    
  8月
  治安管理处罚法等通过————立法注重保护人权
  8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治安管理处罚法、公证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决定等议案。
    《治安管理处罚法》让我们看到它在规范和限制警察权力方面所做的努力:专门拿出一章“执法监督”,规定了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治安处罚当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以及必须禁止的行为。
    而关于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决定则明确规定:“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必要措施,逐步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各项制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另外,《公证法》明确规定不再将公证处定性为国家机关、公证的债权文书可申请法院执行、公证机构因过错造成损失的要赔偿等等。
    治安管理处罚法、公证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决定的通过,再次表明中国立法机关已越来越注重平等、尊重保护人权和防止权力的滥用。
    
  9月
    世界法律大会召开————促进中国与各国法律交流
  “法治与国际和谐社会”,是9月5日在北京开幕的第22届世界法律大会的主题。来自60多个国家的1500多名代表齐聚北京、上海,就国际反恐、反腐败国际合作等22个专题进行广泛讨论,表达了人们对国际社会的公平、和谐与法治的共同追求。9月9日,大会在通过了《上海宣言》后闭幕。
    世界法律大会是世界法学家协会主办的重要国际会议,一般每两年在不同的国家召开一次大会。本届大会是中国自1990年北京第14届世界法律大会之后再度承办该项国际会议。
    
  10月
  《个人所得税法》修订————起征点由800变1600 
    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修改后的
    《个人所得税法》将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工资、薪金所得的减除标准由每月800元提高到每月1600元,基本上解决了社会上反映比较集中的低收入阶层税收负担比较重的问题。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算了笔账:按照现行的每月800元扣除标准,工薪阶层纳税人数占总人数的比例约为60%;扣除标准调整至每月1500元后,纳税比例将降至30%左右,纳税人数减少一半左右。而按照1600元标准,工薪阶层纳税面进一步降至26%左右。“最终受益的是中低收入者”。楼继伟说,收入越低,减负越多;收入越高,减负越少。这种政策符合个人所得税立法宗旨。
    
  11月
    朝阳区法院强制执行————遭“滥用司法权”质疑
  10月30日清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98名执行法官和法警,兵分6路,前往北京欧陆经典、芍药居等13个小区,采取“堵被窝”的方式,对57户长年拒缴物业费的业主予以强制执行,并对16人进行了司法拘留。此后,10多名衣衫不整的业主站在了该区法院的法庭上,听候宣布司法拘留,其中有的人来不及换鞋,甚至光着脚,还有一名业主穿着秋衣秋裤便直接“上公堂”了。有人认为,人民内部矛盾不一定非得采用强制执行的方式来解决,法院有滥用
    司法权之嫌;有人认为这种强制执行是种“选择性执法”,会带来显而易见的负面影响。
    也有人为法院鸣不平:法院的一次原本正常的执行行动为何引发如此激烈的争辩?
    但无论法院还是普通群众,在经历了这件事情后,当再面对类似情况时,一定都会有所改变。因为双方在这件事中,都受到了“伤害”。
    
  12月
    死刑二审将全部开庭————适用死刑须慎之又慎
    12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高级法院在继续坚持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的同时,自2006年1月1日起,对案件重要事实和证据问题提出上诉的死刑第二审案件,一律开庭审理,并积极创造条件,在2006年下半年对所有死刑第二审案件实行开庭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负责人说,之所以特别强调死刑案件二审“开庭审理”,原因在于,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最严厉的刑罚,人民法院适用死刑,必须慎之又慎,绝对不允许出错。开庭审理是确保办案质量,防止发生错判的重要程序保障。